一、原题重现
23.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60分)
当下,我们每个人都置身于各种各样的群:家族群、同学群、旅游群、创业群……
何为“群”?人们既说“人以群分”,也说“群而不党”;既说“群星璀璨”,也说“群魔乱舞”;既说“卓然超群”,也说“害群之马”。
“群”既是同类,构成集体;也是亲朋,传递温情。“群”既有“众多”之数,也有“聚合”之力。梁启超《新史学》有言:“人类进化云者,一群之进也,非一人之进也。”
以上材料引发了你怎样的思考与感悟?请写一篇文章,阐述你的看法。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少于800字。
二、材料分析
本次作文属于一元形式,以“群”为核心概念,分三个段落阐述。
第一段主要介绍了“群”的外延范围,引发学生的生活联想。
第二段从三方面介绍“群”的内涵特征:一是判断好的“群”的标准是“群而不党”,团结合作却不勾结;二是“群”的影响有好坏之分,既可以是“群星璀璨”,也可以是“群魔乱舞”;三是介绍个人与“群”的关系,可以“卓然超群”,也可能成为“害群之马”。
第三段介绍一个好的“群”的正面价值,能构成集体,传递温情,拥有聚合力。并引用梁启超的话说明,一项伟大的事业不能仅靠一人之力异化作用,要靠合力,将“群”的价值升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
材料表面是一元,仅一个核心概念,其实暗含“个人”与“群”的二元关系。写作时如果能体现这一点,可以列入一类文。另外,写作时,不能只抓住“群”的正面或反面一方面来分析,尽可能正反兼顾,体现思维的全面思辩。而且,要能化虚为实,联系生活中具体的不同性质的“群”讲道理,不能一味地空泛说理。 作文要求是引发“你”的思考和感悟,“你”即新时代的新青年,行文时要体现文中有“时”、文中有“群”、文中有“我”。能结合当下社会的背景分析可以适当给高分。
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 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各国人民正在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挑战层出不穷,风险日益增多。信任赤字、和平赤字、甚嚣尘上的霸凌主义、单边主义、保守主义,阻碍人类社会的发展。“应对共同挑战,迈向美好未来”,是消除隔阂误解、促进相知相通的重要途径。今天,人类比任何时候都需要开放包容、交流沟通,消除现实中的文化壁垒,和谐共存。
三、阅卷标准
(一)等次划分
1.一类文标准(53分以上)
紧扣核心概念“群”立意,行文能结合具体例子,全面分析不同性质“群”的价值或弊端;论证能由此及彼,层层深入,体现思维的纵深拓展;最终落脚于新时代青年,面对新时代,如何入“群”、超“群”,体现与群共进的使命担当。素材丰富典型,新颖;文体特征明显、规范,行文流畅;书写规范工整、美观大方。
2.二类作文(45~52分)
标准依据:能围绕“群”立意,内容能够结合材料内涵和显示的意义,做到准确解读,有一定思辨性,材料和中心有不同程度的松散,形式论证清楚,行文通顺;卷面整洁,整体效果较好。
3.三类作文(36~44分)
标准依据:文中提到了“群”,但不具体,没有阐明群的意义,事例与观点结合差,中心松散,有游离的段落,例证与中心较远。
4.四类作文(35分以下)
偏跑题作文;文章内容与”群”基本无关,结构混乱,说理不清,中心涣散;抄袭之作。
(二)其他扣分点
1.作文缺题目,扣2分。
2.错别字,每字扣1分,同一错别字不重复扣分,扣分不超过3分。
3.字数在800- 600之间,每少50字,扣1分; 600-400字, 25分左右; 400-200字,20分左右; 200字以下,15分以下。
4.抄袭本试卷其他部分文字600字,15分以下,抄袭400字左右异化作用,20分以下。
5.卷面凌乱,字迹潦草,标点符号错误,酌情扣1~3分。
范文展示一:
居群之形与超群之心
亚里士多德有言,人是社会性的动物,身处社会,我们不可避免地身处多样的“群”,并受到群的影响。对于这一现象,我认为人需要居于群而超于群,不仅受群影响,也可影响群。
群者,群体也。何谓群体?在我看来,群体是聚焦,而聚焦的条件是共性。群体无穷无尽,人也必然身处多个群中而非一个。从社会身份来看,学生、工人等不同职业群体可集为群,从人际关系来看,家人之间,友人之间均可集而为群。不同财富也教育水平可能会划分阶级之群,而思想道德的不同层次更可生成多样的群体。因为共性与联系,每一个属于社会的个体都生来已处于群体之中,即使他并未察觉到或拒绝承认。
群体是必需品,但又有其劣性。“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在群体中,人得以方便地和自己有共性的他人交流,获得必要的归属感和满足感。群体有个人所不能及的强大力量,身处群体可获得必要的保障,如社会中的学生群享有更多的保险福利。群体也能指导人的生活与认识,正确的来自群体的引导能帮助个体更快地融入社会。因此,人不能离群而存在。
然而,群体又有给个体带来负面影响的必然风险。群体心理学著作《乌合之众》指出,群体有其盲目性和无知性,同时又有强大的引导作用。网络文化盛行的今天,“圈子”文化相应而生,人变得更容易主动寻找群体,而这些群体往往是非自然社会形成的,因此出现许多盲目狂热的非正常群体现象。就如许多娱乐明星的粉丝群体,盲目追星,造成负面影响而不自知,又如邪教群体,宣扬三观不正的反社会,反人类思想,荼毒之体。羊群效应随处可见,我们对群体的认识和思想迫切等待着加深。
因此,我认为,既不可脱离群体而存在,那么我们作为个体就要有主动认清群体的意识,要保留个人的独立意志与自主思考的权利。事实上,诚如我上文所说,人隶属于多个群体,可以说人由各个群体中的碎片组合而成,然而,人之所以为个人,不是某个群体或整个人类中无足轻重的某分之一,而是独一无二的自由个体的原因,正在于我们身上永不属于群体的一部分——思想精神、个人价值、生命追求,如果摒弃这份个人的铭牌,我们不过是芸 芸众生中面目模糊的一分子。
而追求个人之灵,超群之心,是这个已然趋于众生一面的时代中,我们每个人应对自己尽到的义务。离群是个体的消亡,因为既无群体,便无谓个人的价值;然而将自己完全交付于群体,个人亦将泯灭为无知觉的零件,受群体的齿转摆布。居群之形而养超群之心,才可能反过来驱动和改变群体,此刻个人价值始于群而归于群,臻于绚烂。
范文展示二:
生活于群
日常生活,便是我们在各式各样群中的生活。我们组成了群,同时群也反过来对我们的生活和认识产生影响。群对于我们、对于社会生活的进步有着巨大意义,但同时,我们仍应在群生活中葆有独立自主。
何为“群”?对我而言,群就是一群共享特征的人群组成的集合,特征共享越多,意味 着群的认同归属感越强。由近及远地扩展,便是从家庭朋友到同学同事乃至社会——也难怪“社会”学校引入最早的翻译便是“群”字。
多个因素合力推动下,使得现代生活中我们身处于各种群中。首先由上文对于群的定义可以看出,群生活正是中国传统差序格局社会结构的一种体现。在由近及远,推而广之的过程中,无数群出现了。其次,对于个体而言,寻求认同感是刻在人类基因中的本能。在与共享特征的一群人共处中,大家共同分享相似的话语体系,故而更容易产生相互人同感,从而寻求归属感,产生结群本能。再者,对于社会身份不同,决定了不同个体需要紧密联系,也决定了由不同社会生产关系所衍生出的不同群。
正是因为群生活产生的因素不同,决定了其对于人们生活和认识产生的不同影响。就我看来,群产生的影响,总体上是正确的。对于个体而言,群是人生意义体现的重要方面。就像前面看到的一样,人在群中生活,群中成员给予对方认同鼓励,大家相同认同,共同繁荣。也正是在群中,个体因共享特征而强烈互动,才会产生情感归属、人文精神,正如钱穆先生所言,只有从他人身上才能寻得情感,只有情感人生始是完整人生。个体之于社会这一大群,同样是在不断地社会互动中,如涂尔干构想的一样,强化了社会道德观念,让人性中的神圣性占据上风。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良性发展的群有机组成了社会各部分,使社会成员强化了群体归属感,整个社会因此繁荣。
当然,生活于群中的原因和影响也反噬群中个体的危险。如果一味地寻求群中成员的意义认同,个体就极易丢失自我价值的自我肯定,在群的裹挟下,如格里高尔般被异化,丧失了主动寻求自我意义的可能。自古哲学家对人生意义的探寻从未停止,但凡无论何者,都无法否认,人生的意义是多元的。同时,一味沉溺于共享特征相互认同的群中生活,也会使异质声音减少,同质化现象严重,无异于生活在信息蚕房之中,丧失了与更广阔视野接触的可能,在群里极化下固步自封。
对于当下社会,原子化趋向愈发显著,我们有必要主动投身于群生活中,在于他人的互动中避免社会黏性下降,避免社会失范。当然,群中生活,毋忘独立自主。
范文展示三:
栖居于世而又独立于世
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身处各种各样的“群”里,这些“群”对人们的生活和认识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而人们对于“群”的看法也不尽相同。
人们总是依托于外界的环境而生活着,没有人可以永远独立,这各种各样的“群”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标志。可与此同时,人们无法终身将自己寄托于群体之上,栖居于世而又独立于世,应是始终坚持的。
是人们建立并组织了一个个群体,而这一个个群体又反过来在影响着栖居于它的人们。人们组织并选择群体是对他的生活和认识的进一步拓展,在相同属性的之中,那些与你志同道合的人,教会你更多的,你凭借自身力量无法企及和达到的地方。人们在群体之中互相学习,共同探索着这个世界无限未知的可能,他们或许托属自己于一个群体展开活动,生活变得有向心力,群体让每一个个体都愈发有热情和动力,这样看来群体的意义是积极的,人们对此则必然也是认可的,追寻着的。
而这并不意味着群体的所有原貌便仅止于此,群体的影响与反作用的结果,取决于驱导这个群体的人们。因而人们需要警惕畸形群体带来的反噬。值得思考的是,人们对于他们所处的,或是他人所处的群体没有一个彻底公允的看法,或许是带着偏颇的意见生活于群体之中,在风平浪静的表面之下可是暗流涌动,终将颠覆这所居之地。
因此人们才需要独立于世,一个明显的分界限是,人们所追求和栖居的应是他们最初自身坚守的信念形成的精神汇集,而不是群体那本身。只有独立于所栖居之处才能让自己不被反噬,每个人的心中都应秉持着这方净土和坚守。不盲目追寻你群体之中怀着恶意的领头人,而是忠于自己,忠于最初的信念。那么同样地,对于那些沉沦于群体而受群体之反噬的人大可不必再指责群体,因为你内心的失守才是致使你走到这一步的根本原因。
对于这个流动时代下的社会,人们的信念被打磨得苍白无力,无论是从粉圈畸形群体还是网络传播群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的认知体验和情感表达需要建立在外界强大的畸形秩序之下了?为什么要以此来判断你自身的情感是否合乎时宜?被反噬的人深不知他们已将认知体验与情感表达变成一件工具,拙劣的表演,讨好的谄媚,自我感动式沉浸,都是被群体反噬的特征。
栖居于群体让自身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而应该始终保持跳出群体的准备,独立自身。
范文展示四:
“群”的包容与狭隘
日常生活中,我们总身处在各种各样的“群”里,“群”将个体联结、团聚在一起,在对生活和认识产生影响的同时,也引发着人们的思考。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已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我们以群体为行动单位,以微信 群作为交流场所,以相同的爱好相聚为同好会。不用怀疑“群”带给人的便利,它不但拉距人与人之间的隔断,使人共同的兴趣及精神追求得到共鸣,让自我寻到归属感不再孤独,找到团结一心的集体荣誉感,还能在生活中,因为同类型的人被聚在一起,而发出更高效的工 作生产力量。我们离不开这些生活与精神层次的获得,因而无法从“群”中抽离。
然而,“群”在带来便利的背后也暗藏危机。如今大数据时代澎湃的潮水淹没整个世界, 我们所看到的,皆是经加工、调整、再现的世界,用以满每个人的欲望,与之对应,我们所在的“群”,也变为了“满足我们的群”而已。被数据包围,无法接触与探索未知的世界,“群”的价值渐渐变成了封闭的圆环,禁锢于其中,直至思维的单一化,走不出自我舒适圈。
如此的后果,便如所谓“饭圈文化”所笼罩的互联网,圈在一起的粉丝群体因故步自封而自我发酵,将自我认知的理论肆意强加于人,不顾他人想法,只因将“群”当成整个世界。这样的“群”,有何正面价值可言?
我们既无法逃脱“群”,又应极力避免被“群”所局限,如何才能把握群的“狭隘与包容”之间的微妙平衡?细究下去,“群”终究还是人组成的,其改变“群”的现状,只有人自己打破“群”的束缚。鲁迅先生在百年之前放下柳叶刀拿起笔杆,试图敲破群众愚昧的思想,维持“群” 的清醒,让群的维不在单一,十七年前的钟南山院士破开上级错误的判断,坚持 SARS 的病毒属性,只为保持“群”的正确理智,留给不同的声音同样的位置,我们虽无法脱离“群”而存在,却可以怀着破群而出的勇气仰望夜空,保有独立的思想,放眼“群”外更为宽广的世界, 让“群”更为包容,更为理性,使其真正地能够便利我们的生活。
“群”本就应该是包容种种可能性的团体,人们相互依存于其中,以群为主体的生活高效而有乐趣,但“群”不是整个世界,“群”之外仍是充满美好与未知的旅途,等待你我探素和发现,以群为载体,集众人之智慧,包容思想碰撞的火花。
“群”的宽广与狭隘取决于你我,何不共建宽广之群?
范文展示五:
入群需坚守自我
《乌合之众》曾言:一个人进入群体,就会不由自主地拉低自己的智商。群体作为人们寻求认同之地,于我来看要有独立的人格。
群体作为一些有共同目的、思想的人所聚集而成的事物,在当下人际关系复杂的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无论是社交群、粉丝群等等,人们开始或主动或被动地加入集体中去。而人们在集体中,享受满足的同时也渐渐失去了自我。
群体的建立显然积基于大家相同的想法,人们总是不断地找寻认同感。弗洛姆提出人是不能接受孤独的动物,于是人们便开始追求他人的赞同。以此为基建立的群,自然可以给予人归属感,满足人们不愿被孤立的愿望。在群体中每个人也可以朝相同的目标一起努力。“众人拾柴火焰高”,集体的力量是个人不能比及的。那些公益集体,思想文化群,便将人们和善高深的追求最大合理化。
可你若一直在集体洪流之中,你的眼光与态度总有被侵染的一天,群体也会慢慢走向问题。心理学上的羊群效应,人们会将群体的存在与利益定为最高价值。为了维护集体存在,一些人不顾个人与社会利害,去盲目跟随群体他人的行为。久而久之,群体的地位会被无限放大,个人的思想会减弱。这样的看法会将群体推向极端,甚至倒颠黑白。网络上有着太多人,在不明事理与真相的情况下肆意跟随发声,以致社会价值的歪曲。那些抨击“江歌妈妈吃人血馒头”,道德绑架明星捐款的人,不正是在群体认同感的情感压力下失去了理性,成为了为群体而非正义站台的乌合之众。
“要么孤独,要么庸俗。”叔本华这样评价人。你需要对个人的价值做出坚守,坚定内心深处思想的力度,才能去选择加入群体。若你看出了群体内的思想偏差,那就去做反对黑暗独善其身的竹林七贤,去做拒认财富坚守星空的梵高。每个人首先是自己,然后再去考虑他人的眼光。你只有在追求自我价值的路上,群体才不会将你的看法同化。
真正合理的生活当然不能完全抛弃群体,可以让你走出幽闭主义的自我膨胀之中。所以真正的美好的群体是什么?应该是每个人以善良、理解在读对方,以和谐积极的心态来维护每个人的巴比伦塔。群体要作为你在困难时的动力,作为你在实现正确目标路上的加速器。可以适当作出妥协退让,可应保持个人心中书页的纯洁。没有必要接受他人思想的同质化,没有理由为了群体而放下一切的自我。
王小波说他自己的自我意识,在社会中会如铁板上的糖“呲呲作响”。我们也要认清自我在群体中的定位与价值。
范文展示六:
群中之我,我中之群
从古至今,人总是离不开“群”。现代通讯技术、交通技术的飞速发展,更使群在日常生活中更加多见,人们身处于各种群之中,“群”与人相互融合——在当下,“群”俨然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人是群居性动物,这就决定了“群”的产生是必然的,是本质的。当然聚合在一起就形成了“群”。“群”是社会关系的一种抽象化表现,作用于人身上,不可避免地对人产生着巨大的影响。
就其积极性而言,“群”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群”是人的整体,聚合了不同人的思想、技术,将它们连接为一个“1+1≥2”的整体,将分散的元素集中起来,形成了一种巨大的合力, 同时这股合力中各要素的差异互补,使原本处于群之外的每个个体拥有了凭自身无法或难以获得的经验,技术等。从而促进了每个个体的发展,在大的层面上,“群”则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进步,锻造了历史。毛泽东说,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即使是个别精英,其知识基础也是建立在“群”的整体知识储备上的,不可能超越其限制。
但“群”作为一种有别于人自身的抽象体系,亦不可避免地生成一种不自然的外部逻辑, 在群体无意识的动作下产生异化作用,使人从其自然本质中扭曲。从社会意义上说,“群” 建构了一种服从乃至盲从的逻辑惯性,抑制了人的创造力;从政治上看,“群”的异化使人被抽象成一种符号,在现代民主体系里城为了选票上的一种单纯的标签,在煽动之下则有“多数暴政”的隐患。总之,群在促进个人的同时遏制了个人同时将其不断抽象、异化,使其从自身分离而加入到一种不自由的整合思想中。从人中诞生了“群”。
由此,人对于“群”也产生了不同的看法,有人宣扬“群”的功用,溶解于“群”之中;有人 则极力避免“群”的介入,乃至选择归隐,特立独行的坚守“自然”。应当说这两者都是一种极端。对“群”的看法,即使是同一个人也在不同情况下存在差异。人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去评判 “群”的,“群”是人实现目的的一种工具。从这个意义上说,从“群”中又诞生了不同的人,这 些人,就是人透过群按照需要构造出来的映像,公民、人民、暴民、草民无一不是一种映像, 但在不同情境下人可以是其中任何一种,可以是某几种,也可能都不是。
“群”是与个人相伴相生,对立统一的,是人社会的抽象产物,在人的基础上发展又制约、促进着人。因此,看待“群”应当兼顾人,不能抽象地强调“群”,否则就会导致人本身意义的湮灭,历史上打着各种人民公民旗号的悲剧,很多确实关注了人民公民,却忽视了最原始的 “人”。另一方面,在融入群以充分发展的过程中,要警惕群的侵蚀、异化。即使是打着个人主义旗号之“群”,也暗藏着将人抽象为其他主义符号的深层企图。由此,人更应独立思考, 在群的激流中把握自己的命运。
范文展示七:
身于群而守于己
世界随着历史的变迁不断走向全球整体化,个体也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愈发紧密。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渗透进日常生活的时代下,我们总是身处各种各样的“群”里,生活与认识也受到了或大或小的影响。这不仅是发展中必然,更是对每个人的考验。因而,身于群中,并坚守己心,实在是一项伟大的内在成就。
“群”已然成为了大多数人的切身需要,甚至是生活的一部分,早在千百年前,孔子便将人归为“能群”。“群”意味着单独个体通过工作、爱好、需求的引导而聚集进一个关系圈中,它不仅为人们的交流合作提供平台,同时将各个个体的力量凝结,闪耀出灿烂的光芒。
若说一个无法融入“群”中的人是一个落伍者,那么无法在群中坚守于心的人则是一个随波逐流者,前者值得同情,后者值得耻笑。
现如今,“群”种类繁多,规模庞大,人员庞大,是以,要在群中汲取益于己的营养又不失本心,并非易事。在生活中,学习群中居家技巧,谈论时事热点,分享经验,实为乐事,但不乏有人受群牵制己,茫然不知所措,便草草跑去多人聚集的“安全”之群,在我看来,这是可叹而可悲的,屈原“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尤未悔”。孟子言“道之所存,虽千万人吾往矣。”无不在劝诫这我们,匆被群所限,我们的生活和认识可有选择的取于群但不能囿于群。
鲁迅曾讲“勇者愤怒,拍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群不断发展壮大, 言论更加开放,开放更加广阔。但人心却无法如时代般,迅速进化。依旧有很多敢怒不敢言者,将“忍”字作为人生格言,但要知道,对自己权利的保护,对正义的辩驳,是对”群“最好的奉献,也是对自己最大的尊重,我们需要感言的人却尖锐地指出暗面,这样,暗面才能够被照亮,“群”才能散发出光与热,生活中未必人人都是强者,但人人都能够成真正勇者,却不敢更新进化群中的风景,如此,人们在群中所受到关于生活,关于认识的影响,便可以说一件幸事。我们身于群中,既是时代的必然,在越来越紧密的人际关系中,独善其身,已近乎不可能,我们要做的是参与进这个“群”中,散发自己的光,吸收群员的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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