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有网友在浙江省政府网站“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上留言“建议取消籍贯或可随母”。该网友称:
为什么籍贯一定要填爷爷的居住地?请给理由。2023年了都支持非婚生子了竟然还只能随父系籍贯!明明跟的是母亲的户口,凭什么不能随母亲?建议不能随母亲的话也不能随父亲籍贯一般填什么,直接取消籍贯更为合理!
4月24日,杭州市公安局针对这一问题做出答复:
您好,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籍贯登记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填至县级行政区划。不能确定祖父居住地的,随父亲籍贯;不能确定父亲籍贯的,登记本人的出生地。
父亲是外国人或《出生医学证明》未记载父亲信息的,随母亲籍贯。弃婴等籍贯不详的,登记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外国人,登记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
您的建议暂时不予采纳。
知识点:户籍和籍贯不一样
户籍所在地籍贯一般填什么,指的是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通常是指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根据户籍管理规定,新生儿在办理入户时,可以跟随父亲或母亲中的任何一方。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也就是我们生活中常说的“老家”。
有人说填写籍贯是为了让大家不忘本,记住自己祖祖辈辈是从哪里来的。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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