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喵先森
音-喵先森
110年前,鲁迅说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一语。
110年后,这句话发生了一个较大的反转,因为于欢。
网民上百万的呐喊声,通过于欢“刺死辱母者”案释放出来,引起法与情之间的“海啸”。这起“海啸”把“哀其不幸”高高举行,一浪高过一浪。把“怒其不争”拍碎升腾,化成清风一缕,送上九霄。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面对幸福,社会上不缺乏侧目之人。蝇营狗苟,仇富报复,内心逐渐扭曲,却越来越甚。
面对不幸,我们大都报以同情唏嘘。能伸援手,滴水之恩,饱含太阳光辉,毕竟是少数。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一般认为是鲁迅对那些生活在黑暗腐朽的旧社会的不觉悟的,精神麻木的人们的一种既同情又愤恨的感情。
同情他们的疾苦和不幸遭遇,愤怒他们的不觉悟以及逆来顺受,不懂得主动抗争的性格。
在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当下怒其不争,面对对人性最底线尊严的挑战,于欢争了。可是然后呢?
白纸黑字,红色印章,无期徒刑的封印把于欢永久困在了22岁。
春秋时期之前中国古代法律是不公布的,因为当时的统治者认为如果人民知道了法律,就会钻法律的漏洞,如果不知道法律,人们就会小心翼翼,因为担心触犯法律而不敢做任何坏事。而如果一旦公布了法律,人们可能就会毫无顾忌地做一些法律还没有规定为犯罪,但实际上违反道德的事情。
从春秋开始特别是商鞅变法之后,古代中国的法律思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认为只有人们知道法律的具体内容,才有利于人们遵守法律和政府对法律的执行,因此春秋战国之后中国历代王朝的法典都是对天下公布。
在中国,法的天平调整了上千年,终于趋向水平。但若想达到绝对的天平,几乎是不可能。
法与情,如同水与火。若能达到水火既济的状态,则万民皆乐。
想起《大宋提刑官》中的主题曲:
千古悠悠,有多少、冤魂嗟叹。
空怅望,人寰无限,丛生哀怨。
泣血蝇虫笑苍天,
孤帆叠影锁白链。
残月升,
骤起烈烈风,尽吹散。
滂沱雨怒其不争,无底涧。
涉激流,登彼岸。
奋力拨云间,消得雾患。
社稷安抚臣子心,
长驱鬼魅不休战。
看斜阳,照大地阡陌,
从头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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